法律

违禁物品能否获得著作权保护

  一、违禁物品能否获得著作权保护

  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违禁的物品也享有著作权的,不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包括时事新闻、法律、法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二、著作权保护的主体

  著作权保护分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著作权主体一般为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

  1,公民。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2,法人。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

  3,非法人单位由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4,外国人。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

  5,国家。

  (1)国家接受已故作家遗赠作品著作权;

  (2)古籍作品无作者或作者不明确;

  (3)国家将某些作品收归国有;

  (4)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或终止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保护期内,无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特殊情况下,合作作品、编辑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演绎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则需依法确定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