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图形作品保护期限

  什么作品属于图形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第七款中指出,图形作品包括“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图形作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

  一、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

  设计图,是指由线条、图形、数据、文字、方向等组成的图形,他是工程设计、产品设计人的智力成果,该种设计图在出版中著作权人(设计人)的权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但在施工、制造过程中,为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允许改动,在这个范围内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

  二、地图。是按照数学法则,运用符号、图形,反映地形、地貌、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的图形。他是利用投影和比例尺,将地球表面的各点标注在平面上的手段,准确指示地理位置的图形。

  地图是特殊作品,他涉及外交、国家权力范围。因此,地图的汇制、出版、发行有严格的审批程序,未经许可,一律禁止出版、再版。

  三、示意图。是为了说明内容较为复杂的事物的原理或具体轮廓而绘成的简略明显、使之一目了然的图形。《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示意图仅限于示意图的印刷出版。除此不列入保护范围。

  版权登记说明

  作品登记不是著作权取得的必要手续。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无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但版权登记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能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作品登记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

  保护期限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