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了解立体商标的历史轨迹

  从1958年到现在的一百多年里,对立体商标的保护发展很快,到目前为止对立体商标给予注册保护的国家和地区有80多个,这80多个国家大至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类是直接在商标法中明确规定允许以商品和包装的形状作为立体商标注册保护,这占大多数;另一类是在商标法中虽未明确规定保护立体商标兴-旺发达规定允许以商品包装进行商标注册,这类国家不多,如阿富汗、伊朗、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吉*提,芬兰等;第三类是未在商标法中明确排除立体商标注册,并在事实上给予注册保护的国家,如希腊、冰岛、奥地利、委内瑞拉、玻利维亚、厄瓜多尔、秘鲁、海地、洪都拉斯、危地马拉、哥斯达尼加,萨尔瓦多、尼加拉瓜、巴拿马、利比里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