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问题

  但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6、39、41、42、43、44、45条的程序性规定,或因双方对某一问题的理解不同而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比如: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合同法》第39第2、3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合同法》第40第3款“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对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公平性、对重大损失标准有异议,或者劳动者对客观情形的重大变化有不同看法,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属不属于违法解除。对此,《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尚不明确。

  用人单位应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法》第36、39、41、42、43、44、45条关于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规定,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北京市德通律师事务所马国振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