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审核录用新员工

  招聘广告如何避免就业歧视

  1、用人单位应该合理确定招聘条件。

  就业歧视是对劳动者的平等权的侵害,如果企业想避免其招聘广告所确定的条件构成就业歧视,就应该承担证明其招聘条件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的责任,因此岗位特点、就业需求是确定招聘条件的重要因素。

  2、招聘广告中关于招聘条件的用语要尽量趋于缓和,尽量不要采用刚性的条件。

  目前我们国家对于就业歧视没有明确的规定,为此司法实务中,是否构成就业歧视几乎完全依赖法官的自由裁量。因此,企业应该学会合理通过招聘广告设置和表达招聘条件,如多使用“优先”“择优”等字眼。并且,最终的选择应该是基于对应聘者进行评估和考核之后的合理选、择,而非基于某一个刚性标准。

  3、用人单位对招聘广告中的部分内容,如果无法确定是否可能涉及就业歧视时,应该慎重表述或者不表达。

  总之,企业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应该内容精练、表达准确,而并非越多越好,尤其是对于部分内容存在模糊状态的情形下,企业更应该慎重,应该选择更为柔和的语言或其他更为恰当的方式表述。

  录用审核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用人单位应该主动核实应聘者的相关信息,而不能完全被动依赖应聘者提供。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应聘者提供的原单位的联系方式自己进行核实相关情况,如该应聘者是否之前确实在该单位工作,包括离职原因是什么,有没有什么不良违纪记录等等,都可以为日后该员工给单位带来损失起到一个防范作用。

  2、用人单位应该在应聘者入职时,认真确认相关信息,如对于身份证、学历证件等都应该认真审查原件,同时为了稳妥起见,可以将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作为录用员工的个人资料予以保管,并且要求相关的应聘者签字确认。

  3、在录用审查中,对于非应届毕业的应聘者,用人单位应该审查应聘者的“离职证明”。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招聘单位应该确认所拟录的人员不存在其他劳动关系,如果审查不严,导致录用的人员尚未解除劳动关系,则应该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