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计件是否属于非全日制用工

  计件是否属于非全日制用工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主要是以小时计酬为主的,计件也是非全日制用工的计酬方式,但也有可能是劳动合同用工的计酬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用工是否缴纳社会保险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宗旨,我国《劳动法》规定,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为非全日制用工缴纳社会保险具体表现为:

  1、基本养老保险

  用工单位需为从事非全日制的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其缴纳方式与个体工商户的参保方式相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合并计算之前的缴费年限。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2、基本医疗保险

  用工单位需为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3、工伤保险费

  用工单位需为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如果出现工伤事故,单位没有为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也需要为劳动者支付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