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散费如何计算
遣散费如何计算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遣散费用的,一般是按用人单位解散前劳动者十二个月平均工资计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如何进行自行解散
1、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这项规定有两层含义:一是,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由时的全体股东共同制定,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二是,公司的解散事由是公司章程必须载明的法定事项,一旦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时,公司应当解散。
关于应当由公司章程载明的的具体事由,本条未作规定,可以由公司设立时的全体股东共同约定后,在公司章程中载明。这项规定的好处在于公司设立时的全体股东可以根据公司所营事业的性质、规模、风险等情况,在公司设立时事先约定公司解散的事由,一旦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时,及时解散公司,避免和减少股东损失。
2、股东会决议解散。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有权对公司的解散事项作出决议。有限公司解散时,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必须经出席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不受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约束,可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前,根据股东的意愿决议解散公司,也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事先约定的解散事由。
3、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的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公司的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一个公司分立为若干新公司的,原有的公司解散。公司无论合并或分立,都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