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主动退赃的量刑标准

  一、主动退赃的量刑标准

  刑法关于主动退赃是从量刑上“可以减轻罪刑”来规定的,即表明该案的情节较轻、从轻处罚。具体如何从轻,这要看法官的认定。情节不严重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减轻处罚。主动退赃的,最多可在基准刑的基础上减少30%,但不低于法定的量刑幅度。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中的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中第8条对退赃的减刑有明确的规定:

  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其中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二、刑事犯罪哪些财产可退赃退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迫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