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环境处罚的条件
免除环境处罚的条件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破坏环境的行为轻微并当事人及时进行纠正的,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第七条【不予处罚情形】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五十一条【处罚决定】本机关负责人经过审查,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一)违法事实成立,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根据其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移送有权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