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服刑三年最高减刑多少年

  服刑三年最高减刑多少年

  (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

  (二)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4、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三)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一般可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为十五的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分子适用减刑的条件

  (一)对象条件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都可以减刑。

  (二)实质条件

  减刑的实质条件,因减刑的种类不同而有所区别。

  1、“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一般地说,犯罪分子在服刑中的悔改表现和立功表现是统一的。但也有些犯罪分子有悔改表现而无立功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而无突出的悔改表现。刑法规定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都是减刑的条件。犯罪分子只要具备了其中之一,就可以减刑。当然,如果既有悔改表现又有立功表现,则可以在法定的减刑限度内给予更大幅度的减刑。

  至于什么是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刑法没有、也不可能详细地列举规定。

  (1)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是确有悔改表现:

  ①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罪服法;

  ②一贯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规、纪律;

  ③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

  ④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2)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是确有立功表现:

  ①揭发、检举监内外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②制止他犯逃跑、行凶、破坏等犯罪活动的;

  ③在生产中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④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⑤在抢险救灾中有突出贡献的;

  ⑥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人民利益的突出事迹的。

  3、“应当”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根据刑法第78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视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