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哪些情况交通事故当事人不必举证

  哪些情况交通事故当事人不必举证

  1、根据法律规定无须证明的事项:

  (1)众所周知的事项,比如天下雨路面肯定会很滑,这是众所周知的事项,自然不用我们证明路面为什么会很滑;

  (2)自然规律及定理,如上例中,为什么会下雨,就是属于自然规律,不属于举证范畴;

  (3)根据法律规定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比如道路交通事故中,车辆发生剧烈碰撞后,一般会发生损害,而不用去做车辆经过剧烈碰撞是否会发生损害这样的假设,然后去证明;

  (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所确认的事实;

  (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上述(4)(5)(6f)的文书被法律赋予了强制执行的效力,而不用另外证明其合法性。

  2、自认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这种情形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时候,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说明没有异义,或者是一方当事人对事实作了事先的描述,而另一方当事人对该事实加以复述的时候,在另一方当事人不用再对该事实进行证明。

  交通事故诉讼要准备什么证据

  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调解不成,就只能通过诉讼来解决了。既然准备诉讼了,就一定要做好开庭前的准备。首先要准备好打官司的各种证据: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治疗的病历及相关医药费单据。

  3、交通费单据。

  4、护理费单句。

  5、营养费单据。

  6、住宿费的发票。

  7、物损和车损评估报告及评估费的收费依据。

  8、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单据。

  9、伤残鉴定报告及鉴定费的收费依据。

  10、丧葬费的单据。

  11、误工费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