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的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的最佳时间是什么时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进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须知

  (一)在和解协议书上签字之前,必须了解赔偿款是否准备和落实

  提醒: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解,尽量做到支付赔偿款和签调解协议同时进行,否则,你很可能空欢喜一场。

  (二)和解协议要获得保险公司赔偿,需取得保险公司的书面确认

  我们许多当事人到交警队和解,也签了交警认可的协议,最后保险公司还是不认可,什么都没拿到。除非保险公司书面同意将赔偿款划入伤者账户,其它方式一定要先给钱后签字,或一手交钱一手签字。

  (三)做完伤残鉴定再和解

  需要注意的是,到交警队和解最好要做完伤残鉴定,否则和解的金额可能会很低。

  (四)注意诉讼时效

  还有很多当事人不停地和解,和解一年都没有结果,最后超过诉讼时效,只能靠别人慈悲为怀,勉强结案了之。和解一定要有个期限,不能无休止,不能超过受伤之日起一年的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