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事故法院起诉费用标准一般多少

  (一)案件受理费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申请费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交通事故诉讼费计算就是按照一般的民事诉讼的诉讼费计算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