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2014年浙江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3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7851元

  2013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257元

  2013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6106元

  2013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760元

  伤残

  等级

  2014年度伤残赔偿金

  2013年度伤残赔偿金

  农村

  城镇

  农村

  城镇

  十级

  九级

  八级

  七级

  六级

  五级

  四级

  三级

  二级

  一级

  死亡

  表格整理时间2014年3月4日,以上数据仅供参考,相关数据需最终以浙江省统计局网站上公布的统计数据为准,以上标准宁波地区除外。

  注意:

  (1)60周岁以下的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赔偿指数一个等级为10%,如十级即为10%,九级为20%,以此类推。如果有多个伤残等级的,以最高者确定赔偿指数,其他等级十级至六级的,计算2%附加指数;五级至一级的,计算4%附加指数。赔偿指数与附加指数之和最大不得超过100%。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摘要: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致残的情况下,除上述的赔偿项目外还可能包括:

  8、伤残赔偿金:按鉴定认可的伤残等级标准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1、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2、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

  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8、丧葬费

  9、被扶养人生活费

  10、死亡补偿费

  11、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12、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