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2013年广西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序号

  项

  目

  标准(元)

  备注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1243

  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査总队提供的

  2012

  年度统计数据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6008

  2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4244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4878

  3

  职工月平均工资

  3135

  自

  治

  区

  统

  计

  局

  提

  供

  4

  分

  行

  业

  城

  镇

  单

  位

  在

  职

  工

  年

  平

  均

  工

  资

  农、林、牧、渔业

  20534

  釆矿业

  35303

  制造业

  33611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8416

  建筑业

  38437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44135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46477

  批发和零售业

  33608

  住宿和餐饮业

  24853

  金融业

  76679

  房地产业

  3224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8530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

  4105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6520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8938

  教育

  35656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43721

  文艺、体育和娱乐业

  37270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37358

  5

  住宿费每人每天

  110

  自治区财政厅桂财行

  [

  2007

  ]

  第

  44

  号通知

  6

  住院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

  40

  注:

  1、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参照第1项计算。

  2、被抚养人生活费参照第2项计算。

  3、丧葬费按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其误工费参照第4项计算。

  5、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住宿费和伙食费参照第5项和第6项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