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的程序有哪些

  请教交通事故保险索赔的程序

  在马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请问要怎样进行交通事故保险索赔?

  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的程序:

  1、“自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

  (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2、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5)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相关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赔偿项目

  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财产直接损失费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划分依据》

  伤残等级划分依据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子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的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