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展示的商品是要约吗

  展示的商品是要约吗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相关的司法解释同时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对商品进行展示的时候,相关的说明符合要约规定的,就是属于要约,商品的展示者在承担展示时作出的承诺。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四条:【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五条:【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