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售房广告算要约吗

  要约是签订合同的重要方式,而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住房广告如果符合要约规定的,可以视为要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要约的形式:

  要约可以有三种方式:书面、数据、电文。要约发出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要约人不再受原要约的拘束:

  a。要约的撤回。

  b。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明确通知要约人不接受该要约。

  c。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d。要约中规定有承诺期限的,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对口头要约,在极短的时间内不立即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则表明要约的失效。

  e。要约的撤销。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b。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