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全国各省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重庆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重庆市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32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335元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277元
4、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625元
根据浙江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重1浙江省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27359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17858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303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390
根据上海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重1浙上海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赔偿项目
赔偿金额(元)
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
42789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1838(2011新标准)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3746(2011新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20992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9804
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
60周岁及以下636760(2011新标准)
61—75周岁31838×年限(2011新标准)
75周岁以上159190(2011新标准)
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
60周岁及以下274920(2011新标准)
61—75周岁13746×年限(2011新标准)
75周岁以上68730(2011新标准)
被抚养人生活费
城镇居民20992×年限
农村居民9804×年限
丧葬费
21394
残疾赔偿金
城镇居民31838×年限×伤残等级系数(2011新标准)
农村居民13746×年限×伤残等级系数(2011新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
20×天
营养费
20~40×天
住宿费
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