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主观上无直接故意则不构成重婚罪

  张*涛同志:

  自我国新《婚姻法》颁布后,1994年2月1日以前未经登记的事实婚姻具有法律效力,但从l994年2月1日以后未经婚姻机关登记的事实婚姻,双方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办理结婚登记的视为非法同居,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另外,重婚罪是指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在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根据来信,张某和李某于l983年虽未登记结婚,但二人以长期共同生活为目的举行了世俗婚礼,应当认定为事实婚姻。至于李某与张某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后,认为自己与张某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在与另一女子办理结婚登记时又如实陈述了自己的婚姻状况,并且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也给两人办法了结婚证,显然李某不符合重婚罪的主观要件。据此,李某不构成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