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怎样认定

  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怎样认定

  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是一种特殊的债权。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债的定义】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虚拟财产是游戏者得以请求运营商为其提供特定服务内容的证据,这一债的关系根源于双方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首先,游戏者与运营商最初订立的是注册合同,其帐号和密码可视为享有债券的凭证,按照合同,游戏这享有要求运营商提供行营服务的权利,他实际上是对运营商享有债券的债权人,而其帐号和密码就是这一债券的凭证,游戏者可以随时随地,只要输入帐号和密码,服务合同就进入履行状态。其次,虚拟财产不断升级的过程相当于双方签订了一系列子合同,虚拟物品即为游戏者权利的凭证,随着游戏的深入,游戏者不断投入时间、经历和金钱,一达到虚拟任务的升级并获得高级虚拟物品,这体现为虚拟人物的攻击力、防守力、魔法力、灵敏程度和装备的性能,我们可以把这个过程看作是双方签订的一系列子合同的过程,即运营商向游戏这发出关于具体子服务的要约,声明对完成约定行为的游戏者将提供更加高质量的服务,只要游戏者达到约定的标准,合同即可成立。因此,将虚拟财产归入民法债权的范畴是有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