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招摇撞骗的既遂怎么认定

  招摇撞骗的既遂怎么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犯罪既遂: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招摇撞骗罪为行为犯,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

  所以只要实施了招摇撞骗的行为,即构成招摇撞骗罪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