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什么是犯罪预备心理

  什么是犯罪预备心理

  行为人在着手实施犯罪之前,为实施犯罪而进行的准备活动的心理。

  犯罪预备是在一系列的故意犯罪心理的支配下发生的。为了使犯罪获得成功,达到犯罪目的,逃避惩罚,必须进行一系列的准备。

  如准备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条件、为销毁、藏匿证据所作的准备、共同犯罪中的密谋、订立攻守同盟等。犯罪预备越充分,犯罪行为的隐蔽性越大,主体的犯罪意志越坚决、犯罪的冲动越强烈,犯罪越容易获得成功,侦查破案的难度越大。犯罪预备的充分与否,也是表现犯罪主体意识的深度和主观恶性程度的标志之一。只进行犯罪预备而未着手实施犯罪的,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预备行为如何认定

  (一)有犯罪预备行为即有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常见的预备行为有5种:一是准备工具;二是练习犯罪的手段,比如说,为了扒窃,练习扒窃的技能;三是进行犯罪前的调查,比如说,盗窃之前的踩点,杀人之前了解被害人的情况;四是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比如说,要盗窃、抢劫的时候先把人家的狗给毒死;五是勾引共犯,其中也包括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而组织犯罪集团,这种组织、参加犯罪集团的行为也是犯罪的一个预备行为,比如说,为了盗窃和抢劫而勾结共犯或者组织犯罪集团就是盗窃、抢劫的预备行为。但是,如果行为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属于实行行为。因为这两种犯罪集团是刑法分则直接禁止的犯罪行为。大家一定要注意具体常见的预备行为。因为关于预备行为,刑法分则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刑法分则规定的都是实行行为。所以说,对犯罪预备行为一般掌握只有根据上述的归纳总结。

  (二)具有犯罪的目的即是为了实施某一个犯罪,这个对决定预备行为的性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行为人在家磨刀或者说买了一把刀,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他想干什么如果为了实施杀人犯罪,这就是杀人的预备行为,如果为了实施抢劫,就是的一个抢劫的预备行为,因此主观意图对行为的性质具有很大的主导作用。如果他没有犯罪的意图,磨刀仅仅就是为了杀猪,就是一个合法的行为。通过这个例子还可以说明一个问题,预备行为本身因为在分则没有具体规定,脱离了犯罪目的往往看不出它的犯罪性,这是要注意的。另外就是一个行为之所以成为犯罪的预备行为,取决于支配行为的犯罪意思,这一点很重要。

  (三)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能够“着手”比如说,行为人想抢劫,两个人准备抢一个路边店,买了刀子,深夜喊老板开门。老板开门之后2人就挤了进去,一看里面有四人在那搓麻将,这时候有这么多的人在店里面,2人就傻眼了,站在那里一时不知所措。这打麻将的人感到很奇怪,进来2人手里拿着刀子这是要干吗呀就把他们抓住,扭送到派出所。这种行为就属于抢劫的预备行为。因为2人还没有能够着手抢劫,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就停止下来了,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抢劫的预备状态。再如,某士兵看见一女兵从宿舍出去打水,随手把门掩上,产生了强奸的念头。他偷偷溜进女兵的宿舍,藏到女兵的床底下,伺机强奸。女兵打水回宿舍后,感到床下似乎有人,喊人来把他抓获。这也是一个典型的强奸预备行为。因为行为人为了犯强奸罪而实施了预备行为(藏在床下便于实施强奸),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被发现抓获)而未能着手开始实施暴力、胁迫的强奸行为。

  假如行为人已经着手抢劫、强奸,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既遂的,是犯罪未遂,不是犯罪预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