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多人围殴被迫反击致人受伤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多人围殴被迫反击致人受伤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只有在多人围攻的前提下,出于自我保护意识,奋力反击,具备正当防卫的紧迫性,并且是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不得已进行的反抗行为,对不法侵害者的加害是被迫的,并非斗殴故意,应认定为正当防卫。否则,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