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团伙主犯应怎么处罚

  一、团伙主犯应如何处罚

  组织成立黑团伙多次犯罪

  2004年7月,被告人谭*刑满释放后纠集被告人刘*杰等人,并伙同被告人罗*均开办玩具厂,由被告人罗*均出钱、谭*出力开设赌场获利。随后,被告人谭*等人先后纠集他人在广东省罗定市连州、泗纶等乡镇开设赌场,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谭*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2005年7月至2010年6月,在被告人谭*的指使、授意下,该组织有组织地开设赌场、抽水渔利、放高利贷、敲诈勒索、抢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活动17起,其他违法行为5起,导致2人受伤,非法获利200万元,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2010年7月23日至2010年底,被告人谭*、钟*等13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团伙主犯应怎么处罚

  广东省罗定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以被告人谭*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长期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被告人谭*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告人刘*杰等8人的行为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告人谭*组织、领导该犯罪团伙组织实施犯罪17宗,其中其直接参与13宗;指使、授意同案被告人实施犯罪4宗,是主犯,应当按照该犯罪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且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重新故意犯罪,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刘*杰积极参加该犯罪团伙组织,是该组织的主要骨干成员,实施犯罪14宗,指使同案被告人实施寻衅滋事1宗;被告人陈*强、罗*均、莫*记积极参加该犯罪团伙组织,是该组织的主要骨干成员和成员,直接参与实施犯罪,上述4人均是主犯,依法均应从重处罚。

  2012年4月20日,罗定市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0个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谭*有期徒刑总和刑期四十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43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43000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分别判处骨干成员刘*杰、成员莫*记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二十八年一个月和二十年二个月,均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同时判处陈*强、罗*均、李*明、钟*、谭*权、孙*洋、李*强、陈*天、黄*华、陈*林等10名同案犯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到九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