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单位犯罪责任具体是怎样的

  单位犯罪具体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规定了两罚制,除了对单位判处罚金刑外,还应对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因此,正确认定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对于落实犯罪单位的刑事责任,预防单位犯罪,便于司法实践操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认定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指在单位犯罪中对单位起主要决策作用的主管人员。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多人。对单位犯罪负有直接责任,是追究单位犯罪中领导或决策人员刑事责任的基础。一般来说,单位领导或决策人员对单位犯罪负有直接责任主要有二种情形:一是属于决策者,是单位犯罪意图、犯罪计划、犯罪阴谋的创制者,是决定单位犯罪的最高指挥者或者策划者。作为单位犯罪决策人不直接参与实施具体的犯罪行为,而是在决定犯罪后利用领导权指使具体的职能部门及其下属人员去实现犯罪计划。二是对单位犯罪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领导或决策人员。有些单位的决策或领导人员对本单位的犯罪活动事先没有参与决策,未独立决定,但仍然要负领导责任。这类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疏于管理,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不执行本单位或者本行业以及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致使有关部门放任自流,公然进行单位犯罪活动;另一种是对单位的犯罪采取放任态度,表现为已经有所发现或有所意识本单位正在进行犯罪行为,但既不制止,也不过问,听之任之,事后亦不追究,使单位犯罪在其不干预的情况下得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