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运输合同中双方的责任有哪些

  运输合同中双方的责任有什么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比例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发运的承运方偿付托运方违约金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到达,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