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无船承运人的业务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1、作为承运人与货物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签发货运单据(提单、运单),并对从接受货物地点到目的地交付货物地点的运输负责。

  2、作为总承运人组织货物全程运输,制定全程运输计划,并组织各项活动的实施。

  3、根据托运人要求及货物的具体情况,与实际承运人洽定运输工具(订舱)。

  4、从托运人手中接受货物,组织安排或代办到出口港的运输,订立运输合同(以本人的名义),并把货物交给已订舱的海运承运人。在上述交接过程中,代货主办理报关、检验、理货等手续。

  5、如有必要,办理货物储存和出库业务。

  6、在目的港从海运承运人手中接受货物后,向收货人交付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