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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我的合同合法吗?单位应该支付我赔偿吗?

  法律咨询:

  我在单位工作了九年半了,离合同到期还有一年时间,就在今年年初单位人事调整,(去年做了个手术身体还没完全恢复)让我回家待岗,我的基本工资是850企业最初支付给我说的是450到手里只有300多还不够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我去人事上问了说是交保险扣除了。后来通知我去新岗位报到,但新岗位还要什么试用,工作地点又调到外地,收入还没有原工作收入高,我拒绝去报到。然后越来越少,还要求每星期报到,经过两次调整后给我寄了特快专递到家,只说是去办理手续,我由于家里有事耽误了一个月去的时候说我被除名了(我的股份也到了分红的时间了,单说我出名后就没有了分红,股份单位收回)。让我办理离厂手续。请问我这种情况合法吗?单位应该支付我赔偿吗?

  律师解答:

  弄清楚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是因为长期不上班(医疗期问题)还是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纠纷管辖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5.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6.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书面合同中的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7.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8.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9.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10.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