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做二次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条件及材料

  需要做二次工伤鉴定的条件是什么(不服工伤鉴定再次鉴定)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提出再次工伤鉴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

  包括: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伤病治疗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时间(单位申请需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申请需本人签字);

  2、《省工伤伤残鉴定申请表(再次鉴定)》1份

  3、认定工伤决定书;

  4、市级工伤伤残鉴定结论及收到市鉴定结论时间的有效证明;

  5、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有关病历材料(须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医学诊断证明、就诊病历、化验报告、影像检查报告及住院治疗的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职业病应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证明书、职业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7、医疗终结后受伤部位彩色照片(内伤和职业病可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