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工伤处理程序

  一、先申请工伤认定。

  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

  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

  (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1份;

  (2)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照片2张;

  (3)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

  (4)其他。

  三、工伤待遇。

  伤残包括:

  ⑴医疗费,

  ⑵住院伙食补助费,

  ⑶护理费,

  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

  ⑸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

  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

  ⑺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⑻后续治疗费,

  ⑼残疾辅助器具费,

  ⑽交通费等。

  协商赔偿不成,用人单位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