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举报用童工证据有哪些

  一、举报用童工证据有哪些

  (一)需要搜集物证,书证等证据材料。

  (二)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年龄的证件。

  (三)照片、录音、人证等证明童工工作的证据。

  (四)如果没有证据,也可以向劳动局提供线索,让他们去调查。

  二、举报方式

  如果有人使用童工,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举报。

  公安机关的举报电话直接拨打110;工商局的举报电话为12315;劳动部门的电话12333。

  三、使用童工有哪些处罚

  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住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2、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3、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1万元的罚款。

  4、无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以及未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使用童工或介绍童工就业的,依照本条第1项、第2项、第3项规定的标准加一倍罚款,该非法单位由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

  5、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