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债权人不行使抵押权怎么办

  一、债权人不行使抵押权怎么办(《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债权人不行使抵押权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还款,如果超过债权诉讼时效仍然不履行的,抵押权就不受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五十二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第五十三条: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行使抵押权的条件

  行使抵押权的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1、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2、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3、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

  4、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

  5、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