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紧急联系人相当于担保人吗

  紧急联系人相当于担保人吗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担保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紧急联系人并不是债务保证人,紧急联系人是在银行联系不上债务人时,向紧急联系人了解债务人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七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八条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