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什么样的借条不能起诉

  什么样的借条不能起诉

  1、非借款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借款人被胁迫、欺骗、隐瞒事实等情况下签订的借条。

  2、没有辅助证据证明的大金额借条:超过5万的借款除借条外还需要银行转账证明或者见证人的见证。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借条:10周岁以下签订视为无效。

  4、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不符合其年龄特点的借条:18周岁以下,10周岁以上签订的价值较大的借条。

  5、过期借条:借款时间到期3年,且无法证明在此期间催讨过债务的借条。

  6、非银行、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贷款人的借条是无效合同。

  7、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贷款人或者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出资方尚未取得约定利息的,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应当确认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或者联营合同关系为无效,对双方约定的利息还要依法收缴。

  8、借条中规定有复利条款。根据前述有关民间借贷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借条中贷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的,属于复利条款,该条款是无效的。在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均不受合同法保护。

  首先我们说的是老生常谈的诉讼时效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就有许多的债主因诉讼时效届满而被驳回了。因此,建议各位债主一定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不要拖到最后耽误了维权的最佳时机。

  其次还有就是未写明借款事由的借条有可能会失效,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出借人如果明确知道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最后要注意的就是没有资金支付凭证要当心,在债务诉讼中,有的时候除了要提供借条以外,可能还需要债主提供借贷关系构成的实质性证据,如网络支付工具的转账记录等等。如果债主是通过现金形式支付,并且没有书写收据,到了大官司的时候可能导致举证不能,最终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因此,我们在和别人签下借条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同时也不能忘了写明借款事由和保留支付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