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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出售已抵押的房子怎么赔

  开发商出售已抵押的房子怎么赔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4条第2款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在您咨询的上述事件中,该房地产公司在与业主签订合同时,并没有将该房产已抵押给银行的事实告知,这一事实直接影响业主权益的实现。可见,该房地产公司的隐瞒行为已构成欺诈,彭先生可以以此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撤销合同,要求退房。

  就所遭受的损失要求房地产公司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的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己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3、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如前所述,房地产公司向业主隐瞒了该房屋己抵押的法律事实,根据上述规定,业主不仅可以要求房地产公司返还您已付的购房款及利息,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还可以要求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得设定房屋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