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验收新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验收新房的程序

  第一步确定收楼时间

  开发商逾期不超过90天的,自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而当开发商逾期交楼超过90天时,准业主根据自身的情况有权选择行使解除合同权利,当然有权选择拒绝收楼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步验证文件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此外,还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永久供电供气的协议等,(供水协议、和供电局签的供用电合同以及带有煤气公司盖章的煤气工程交用公证书)。

  第三步要求和物业去验楼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通常会出现这种情况:业主要求验楼,但是物业却要求先签收楼文件后验收,这种做法和合同的约定是相反的,也是不符合常理。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应该在有两个非亲属的公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当场把要求验楼而遭开发商拒绝的经过进行录音,然后发个书面的正式函给开发商,把要求验收楼以及验楼时间等都写上,以防开发商抵赖。

  第四步办理收楼手续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