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开发商逾期交房该怎样维权

  1、如果预售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预售方在逾期交房是可以解除合同,则当条件发生是理应按约定实行;

  2、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对于逾期交房的,催告后应给予三个月的合理期限,期限届满时仍不能按时交付的,购房人请求解除合同方能得到法院支持;这里应该注意的是,当延迟交房发生后,购房人在一年以内都没有催告开发商的,可以视为其放弃解除权的行使。购房人在行使合同解除权时,应当通知开发商。开发商自购房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购房人累计已付款的30%向其支服违约金。开发商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确认合同的效力。

  3、对于逾期交房的,购房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应继续履行,自合同规定的最后支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逾期不超过90日(该日期双方约定),自合同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开发商按日向购房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仍可继续履行。应该值得注意的是,开发商支付房屋逾期达到一定的天数,如90日之后,购房者是可以退房的,此时的前提条件是购房者没有接收此房屋;如果已经实际入住接收了房屋,那么只能接受开发商支付违约金的补偿方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