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存量房所有权转移如何办理

  申请条件:赠与双方申请

  设定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办理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赠与合同(原件);

  5、赠与方婚姻状况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房屋登记簿、档案未记载共有情况的需提供);

  6、完税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记载于登记簿

  5、收费

  6、发证

  收费标准:

  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80元/件;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住房登记一套为一件,非住房登记的房屋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

  存量房转让手续费非住宅的按交易额的1%收取,住宅每平方6元

  查档费:100元/证

  受理公众办事时间:

  8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