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价下跌时购房者要承担哪些风险

  1、房价不确定风险:

  购房贷款时房价已定,比方说这套房子总价为100万元,你贷款70万元,分20年还,经计算,按现行,20年的总利息是582410.41元,加上你首付的30万及本金70万,这套房子的价格是182.24万元。如果若现在房价下跌了,同类房子比原来下跌了20万,是80万了,而你贷款的剩余本金和应还利息超过80万元。这时你心中很郁闷,而且很顾虑,贷款还要不要继续还下去?原先付出的钱不算,贷款剩余本金和也够买一套相同的房子。

  2、银行利率调整风险:

  上面讲了,贷款70万元、20年的总利息是58.24万元,如果国家利率调整,年年走高,调整到是原贷款利率的1.2倍时,总利息息是721994.21元,1.5倍时,总利息是943560.44元。对一般家庭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压力(但估计不会这样,也有可能会调低)。

  3、信用风险:

  如果购房人家庭经济情况出现变化,不能按时还款,银行要按合同约定加收和滞纳金(增加了购房支出),如果长期不能按时还款,按合同约定银行有权处置抵押物,将该房产拍卖或变卖,所和价款垫付购房人的银行欠款;另外购房人在资信上也受到了影响,将进入“”,影响今后的银行贷款、信用卡办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