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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二手房觉得买贵了可以退吗

  买卖二手房觉得买贵了可以退吗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定金】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1、定金阶段

  这个阶段双方只是签订了定金协议,真正的存量房买卖合同还没有成立,严格来说不存在退房的问题,实际上是退定金的问题。一般情形下买方违约定金不退,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

  2、已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但未实际履行

  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要与对方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要以书面形式表示出来,签订正式解除合同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双方同意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双方达成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内容,对方都有权要求其履行,也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如果买卖双方中一方构成根本性违约,且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有单方解约权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3、已签订合同且已部分履行

  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买方已经交付部分购房款,并办理了入住。如买方违约既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4、已经办理完房屋过户手续

  这种情况下买方是不能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