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长春二手房买卖交易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二、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约定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手房买卖风险提示

  1、确保房源可出售性和真实性,从源头上保障求购方的交易安全。

  风险提示:求购方在交易前一定要查看房产证原件,避免“假房东”诈骗。

  2、专业的估价及合理的挂牌价,可以缩短成交周期。

  风险提示:挂牌价过高,信息冷藏无人问津,交易周期拉长。

  3、风险提示:防止不法中介所拟定的“独家委托”、“限时委托”陷阱,看清委托期限及委托条件。

  4、房地产交易中心强制规定,进一步确保房源的可出售性和真实性。

  风险提示:无备案登记不允许过户,登记备案之日起15天内方能进行交易过户。

  5、确认客户的真实身份,从源头上保障出售方的交易安全。

  风险提示:警惕不法分子以看房的名义上门实施盗窃和抢劫等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