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二手房签署合同时买卖双方分别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二手房签署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卖方须知:

  1、请您如实告知出售房屋的权属状况、房屋属性,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的风险。

  2、买受人若有代理人签署合同的,请核实并收取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后签署合同。

  3、请您在签署合同时明确约定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及违约责任等。

  4、除贷款金额外,剩余房款建议您使用托管的方式进行交付,资金自行划转的风险将买卖双方自行承担。

  5、央产房、央产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屋,需提前确认是否符合上市交易条件,以免承担合同不能履行的风险。

  买方须知:

  1、在北京市存在限购政策情况下,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且无法取得所购房屋产权,需承担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

  2、合同签署前,请您详细了解房屋的权属情况并要求卖方提供相关证件;如果卖方的房产性质是央产房、央产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在签约前需要卖方提供确认该房产符合上市条件的证明资料。

  3、卖方若有代理人的,请您核实代理人身份证明并留存授权委托书。

  4、出售房屋为共同财产的,查看并留存共有权人同意出售声明。

  5、房屋存在抵押的,请与出卖人约定解押时间、方式、金额、资金监管或资金托管及违约责任。

  6、为保障资金安全,建议您使用托管的方式进行交付,资金自行划转的风险将买卖双方自行承担。

  7、买方在网签前,须确定新产权人、付款方式、贷款金额等合同交易信息,否则撤销网签手续后至重新办理网签期间存在交易时间延长和发生交易风险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