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湖南省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办事指南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事依据:

  1、《物权法》

  2、《房屋登记办法》

  3、《湖南省<房屋登记办法>实施细则》

  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系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价费[2008]122号)

  二、收件资料:

  1、登记(询问)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5、已付购房款收据(复印件);

  6、预售款监管证明;

  7、分户面积测算表(复印件);

  8、其他必要材料。

  预购人申报预购商品房属夫妻共同财产的,需提交婚姻关系证明及配偶的身份证明,并共同申请预告登记。

  三、业务流程:申请→受理→初审→审批、登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四、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五、收费项目和标准

  房屋登记费(权利人)

  住房:每套80元

  非住房:每件550元

  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六、承办部门:郴州市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处房屋销售管理科

  七、服务承诺:

  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八、违诺责任:按《责任追究制》处理

  九、监督方式:投诉电话、意见箱、挂牌上岗、公示栏

  十、投诉电话:2625626、2625631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后变更办事指南

  一、办事依据:

  1、《物权法》

  2、《房屋登记办法》

  3、《湖南省<房屋登记办法>实施细则》

  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系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价费[2008]122号)

  二、收件资料:

  1、登记(询问)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4、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材料;

  ①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化的,须提交地名办或公安机关等部门出具的证明;

  ②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变更的,自然人应提交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工商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上级部门的批准文件;

  ③房屋设计用途和房屋内部分隔发生变化的,须提交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

  ④因共有关系由等额按份共有转为共同共有的,或者由共同共有转为等额按份共有的,须提交相关协议;

  5、分户面积测算表(复印件)

  6、其他必要材料。

  三、业务流程:申请→受理→初审→审批、登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四、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五、收费项目和标准

  房屋登记费(权利人)

  住房:每套80元

  非住房:每件550元

  1、因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码或权利人名称变更而申请登记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2、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六、承办部门:郴州市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处房屋销售管理科

  七、服务承诺:

  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八、违诺责任:按《责任追究制》处理

  九、监督方式:投诉电话、意见箱、挂牌上岗、公示栏

  十、投诉电话:2625626、2625631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后注销办事指南

  一、办事依据:

  1、《物权法》

  2、《房屋登记办法》

  3、《湖南省<房屋登记办法>实施细则》

  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系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价费[2008]122号)

  二、收件资料:

  1、登记(询问)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4、证明房屋权利人权利消灭的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三、业务流程:申请→受理→初审→审批、登簿→归档

  四、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五、收费项目和标准

  不收费

  六、承办部门:郴州市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处房屋销售管理科

  七、服务承诺:

  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八、违诺责任:按《责任追究制》处理

  九、监督方式:投诉电话、意见箱、挂牌上岗、公示栏

  十、投诉电话:2625626、2625631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事依据:

  1、《物权法》

  2、《房屋登记办法》

  3、《湖南省<房屋登记办法>实施细则》

  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系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价费[2008]122号)

  二、收件资料:

  1、登记(询问)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4、当事人关于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约定;

  5、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6、其他必要材料。

  三、业务流程:申请→受理→初审→审批、登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四、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五、收费项目和标准

  房屋登记费(权利人)

  住房:每套80元

  非住房:每件550元

  六、承办部门:郴州市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处房屋抵押管理科

  七、服务承诺:

  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八、违诺责任:按《责任追究制》处理

  九、监督方式:投诉电话、意见箱、挂牌上岗、公示栏

  十、投诉电话:2625626、2625631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后变更办事指南

  一、办事依据:

  1、《物权法》

  2、《房屋登记办法》

  3、《湖南省<房屋登记办法>实施细则》

  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系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价费[2008]122号)

  二、收件资料:

  1、登记(询问)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4、房屋抵押权变更的证明材料(或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

  5、其他必要材料。

  因被担保债权的数额发生变更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三、业务流程:申请→受理→初审→审批、登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四、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五、收费项目和标准

  房屋登记费(权利人)

  住房:每套80元

  非住房:每件550元

  因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码或权利人名称变更而申请登记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六、承办部门:郴州市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处房屋抵押管理科

  七、服务承诺:

  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八、违诺责任:按《责任追究制》处理

  九、监督方式:投诉电话、意见箱、挂牌上岗、公示栏

  十、投诉电话:2625626、2625631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注销办事指南

  一、办事依据:

  1、《物权法》

  2、《房屋登记办法》

  3、《湖南省<房屋登记办法>实施细则》

  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系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价费[2008]122号)

  二、收件资料:

  1、登记(询问)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4、证明房屋抵押权消灭的文件;

  如:主债权消灭的证明文件、抵押权已经实现的证明文件或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证明文件等。

  5、其他必要材料。

  三、业务流程:申请→受理→初审→审批、登簿→归档

  四、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五、收费项目和标准

  不收费

  六、承办部门:郴州市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处房屋抵押管理科

  七、服务承诺:

  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八、违诺责任:按《责任追究制》处理

  九、监督方式:投诉电话、意见箱、挂牌上岗、公示栏

  十、投诉电话:2625626、2625631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遗失补证办事指南

  一、办事依据:

  1、《物权法》

  2、《房屋登记办法》

  3、《湖南省<房屋登记办法>实施细则》

  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系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价费[2008]122号)

  二、收件资料:

  1、登记(询问)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登载遗失声明的报刊;

  4、其他必要材料。

  三、业务流程:申请→受理→初审→审批、登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四、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五、收费项目和标准

  证书工本费

  每本证10元

  六、承办部门:

  郴州市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处房屋销售管理科(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郴州市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处房屋抵押管理科(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七、服务承诺:

  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八、违诺责任:按《责任追究制》处理

  九、监督方式:投诉电话、意见箱、挂牌上岗、公示栏

  十、投诉电话:2625626、2625631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换证办事指南

  一、办事依据:

  1、《物权法》

  2、《房屋登记办法》

  3、《湖南省<房屋登记办法>实施细则》

  4、《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系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价费[2008]122号)

  二、收件资料:

  1、登记(询问)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4、其他必要材料。

  三、业务流程:申请→受理→初审→审批、登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四、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五、收费项目和标准

  证书工本费

  每本证10元

  六、承办部门:

  郴州市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处房屋销售管理科(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郴州市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处房屋抵押管理科(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七、服务承诺:

  依法行政,优质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八、违诺责任:按《责任追究制》处理

  九、监督方式:投诉电话、意见箱、挂牌上岗、公示栏

  十、投诉电话:2625626、2625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