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商业经济纠纷的调解原则

  商业经济纠纷的具体调解原则

  在我国商业经济领域发生的纠纷,往往调解的原则是在双方自愿调解的情况下,以事实为根本根据按照法律要求的来进行调解,同时在调解完成之后应该自觉遵守调解的结果,并且互相监督进行履行。

  《商业经济纠纷调解试行办法》

  第四条商业经济纠纷的调解工作,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自愿;

  (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三)自觉履行与监督履行相结合。

  商业经济纠纷怎么处理

  经济纠纷,又称经济争议,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经济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经济案件的处理主要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或者发生之后达成书面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以解决纠纷的方法。

  仲裁有以下几点特征:

  1、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

  2、仲裁机构是民间性的组织;

  3、仲裁的裁决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效力;

  4、仲裁过程和结果具有保密性;5、仲裁具有快捷性。

  另一个处理方式是诉讼,也就是打官司。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经济诉讼中,它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并履行相应的职责。作为案件的审判者,人民法院在经济诉讼中既是诉讼的参加者,也是诉讼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审判权,使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活动,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所以,人民法院在经济诉讼中处于主导地位,对经济纠纷案件的解决起着决定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