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商品房买卖违约金如何确定,哪些情况下购房者可获双倍赔偿

  违约金如何确定

  商品房买卖中违约金的确定主要是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不同情况下的违约金,又是如何确定的呢?

  1、当事人请求减少过高的违约金

  如果当事人提出另一方要求赔偿的违约金过高,那么违约金的确定就要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如果合同中对这种情况有相关约定,按照合同来走。第二种情况,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当事人需举证说明自身的违约责任给另一方造成具体多少损失,若举证情况属实,则按照赔偿不超过实际损失30%的违约金原则,双方协议进行调整。

  2、开发商若恶意违约或实施欺诈行为致使合同无效

  若碰到开发商恶意违约或存在欺诈行为,最后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不仅要返还购房者已经付过的房款和相应的利息,还要满足购房者不超过已支付房款数额一倍的违约金赔偿要求。

  哪些情况下购房者可获双倍赔偿?

  (1)和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之后,在第一位购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发商方又将房屋出卖给另一位购房者。

  (2)开发商方故意向购房者隐瞒项目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信息,或者向购房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而诱导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

  (3)开发商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的事实,导致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并付款。

  (4)所出售的房屋已经被抵押,但出卖时隐瞒这一事实。

  (5)交房时,房屋的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并且面积误差比值超过3%,那么3%以内(包括3%)部分的房款额由出卖人返还给买方,并支付利息。超过3%部分的房款额,出卖人双倍返还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