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预告登记不办理的后果

  预告登记不办理的后果

  在办理房产证之前开发商可能二次出售。最好办理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的设立,是为保障将来的房屋所有权转移能够顺利发生。我国《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由此可见,预告登记之后房屋所有权并未转移,但会对后来发生的房屋所有权的处分行为有对抗效力。也就是说,如果您与开发商办理预告登记后,未经过您的同意,开发商即使将该套房屋再出售给他人,也无法与他人办理转移登记,从而保障了您的合法权益。

  预告登记是当事人有意愿申请才办理的,并非强制性的。如果要办理的话,您和开发商可以共同申请所购买的一手房的预告登记,提交《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及《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等材料。综上所述,办理预告登记可以保障您将来物权的实现,但一手房的预告登记并非强制性的,购房者可以视自己的情况斟酌决定是否办理。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作用是什么?

  证明的依据:根据物权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的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的机构申请预告的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的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证明的作用:预告登记后,债权的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的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进行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可知,房屋的预告登记证明是指当事人签订房屋的买卖协议时,为保障将来的实现物权,按约定的向房产登记管理部门申请预告登记,并由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审查后并予以登记而颁发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