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商品房交付条件及收房的相关事项

  商品房交付条件

  通常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住宅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验收房子

  从物业处拿钥匙,分别应该有单元门、入户门、地下室等几把,注意检查事项。

  1、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

  2、检查墙体平整度、是否渗水、是否有裂缝。

  3、检查地面有无空壳开裂情况。

  4、水电燃畅通情况和能否正常使用。

  5、验收下水情况,主要是台盆下水、马桶下水、厨房和卫生及阳台地漏等。

  6、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7、照明用电线路主要是检查房内电源总开关和漏电保护装置的灵敏度,三线插座是否已安装接好地线,灯具开关正常,插座可通电,门铃、报警系统工作正常。

  完成以上工作确定没有任何问题后,还要对于物业费用进行详细的询问,最后再办理收房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