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租客不肯放弃优先权又不肯购买怎么办

  租客不肯放弃优先权又不肯购买怎么办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如果出租人告知承租人出售房屋的时候,承租人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可以出售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