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东提前收房不给违约金怎么办

  网友提问:

  我与房东有15年的租房合同,已经履行了7年,合同中没有任何违约赔偿,房东想提前收房,态度很坚决,而且也不赔偿我的任何损失,房东提前收房不给违约金怎么办?打官司我能赢吗?

  律师解答:

  1、“契约必遵守,承诺必履行”。根据《合同法》第8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你们的合同中是否有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如果没有,也没有达成补充协议一致解除的,也不符合《合同法》规定的下列条件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对方有解除权;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对方有解除权;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方有解除权;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符合《合同法》第68、69条关于不安抗辩权的情形。

  3、单方提出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行为无效。合同约束力继续存在。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房东有单方任意解除权,否则谁敢租房?对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是违约行为。对于违约行为,如果合同客观上能够继续履行,他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并赔偿你能够证明的损失。